……四周的同学在认出踏水超人之后,立刻发出了各种各样的讨论声,只是,这些讨论声放在叶暮的耳中,还真是有些不堪入耳的感觉……尼玛的,哥什么时候进去了?哥什么时候去外省打工了?
“是朋友的过来喝一杯,不是的就别在那里扯淡!”叶暮大声笑着说。
四周的人们有几个忍不住好奇过来喝酒,一些女生羞羞涩涩、躲躲藏藏地过来和叶暮一起吃酒,叶暮又喝下去一箱左右。
“我去,叶暮,你这酒量见长呀。”马飞由衷赞叹:“两箱多了吧!你这半年是不是练了什么邪功啊!”
“呵呵。”已经更醉的叶暮只是送给了他呵呵两个字。四周的很多人都说他是 英雄。
正在这个时候,男同胞们的喧嚣声小了很多,因为他们都在看着一个方向,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一样,不过在看了几眼之后,一些人偷偷地低下头,居然有些自惭形秽。当然,有这么大阵仗的原因,那也就是校花过来了……
虽然又增加了一些新生,虽然一晃那么久过去,李秋筠也已经是大四的学生,但她仍然是学校里当之无愧的校花,她的一举一动,一颦一笑,分明仍然是大家心中的焦点,刚刚进入学校的小男生们,都会把她视作女神。她几乎成为了复华大学的一个象征……
而及同年,校花出现了。
今晚的她一头长发披散在身后,垂至腰际,丝质的长裙,精致万分的面容在灯光下若隐若现,却更加楚楚动人,长裙在她的脚下,让她完美的身材也带着一种若隐若现的味道,在这晚上,显得更是迷人。
此时,看着身着长裙的李秋筠,霓裳飘舞,荷袂翩跹,娇如春花,媚若秋月。
半年多过去了,她仍然是那样一副精致到让整个学校为她着迷的地步。
只是,此时,从新看见叶暮的李秋筠,眼眶之中几乎已经充斥着精英的泪花。她就那么一步步地走到了叶暮的身边,然后,她咬了咬自己丰润漂亮的红唇,低下头,几乎泪眼婆娑:“叶暮,你总算回来了……”
“妈的!踏水超人,太能抢了!”男同胞们愤愤不平:“喝酒那么能喝,长得帅,现在校花似乎很青睐他呀!”
“土老帽!李秋筠和叶暮本来就有一腿,这是校园大八卦之一,两大名人惺惺相惜,你不知道?”
“真让人羡慕嫉妒恨!”
那看起来几乎高高在上,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美丽的李秋筠,在叶暮的面前,似乎变成了那种为情所困的小女生。
“秋筠?”借着自己的酒劲儿,叶暮感到眼前的世界有些模糊,李秋筠的面容好像秋云闭月时候的那种朦胧美丽,他笑了起来:“快十万年没见到你了。”
“十万年?”
周围的人们都觉得特别老土,这踏水超人,难不成是打算说爱你十万年?可是难道他一点都不觉得惭愧吗,用这样的话语。
可是谁能知道,叶暮说的却是实话。
他的确有十万年没有见到李秋筠了。
“你这半年多,去哪儿了?”李秋筠也是和很多久别重逢的人一样,不能免俗地关心叶暮这个问题。
周围的人们,谁不是竖起耳朵在听。
“有些事,我没法说,你就当我去那美克星了吧。”叶暮随口说了一句,周围的人们大跌眼镜——您老人家跑阿凡达的地盘去干熊呀?
“踏水超人你去阿凡达的地盘干嘛?”有人问。
“估计是去收服外星人。”
“可你自己本来就很有潜质,只要把你脑袋染成绿色,你就是阿凡达了,没必要去那美克星啊?”这声音不大,估计是一些羡慕嫉妒恨的人说的。
“谁说的!给我站出来!”这句话让叶暮勃然大怒,恨不能把这人拖出来碎尸万段。
李秋筠却还是看着叶暮,甚至让叶暮有点心虚,周围的人们恨不能让李秋筠放过无辜的叶暮,他们愿意接受这样的凝视。
叶暮干脆不怎么想承受这样的凝视了,他抬起头,多看了李秋筠一眼,然后微笑着说:“秋筠,今天是我们宿舍的人小聚一下,久别重逢,就先不留你了,我们继续吃东西了。”
这一句似乎是逐客令的话,让现场的大家都有些吃惊,转而就是对叶暮的痛恨——他娘的,有多少的人恨不能对这货取而代之,可是,他居然,居然把李秋筠视作草芥?
是可忍,孰不可忍!(未完待续。。)